仁寿县残疾人联合会对县政协第十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1号提案答复的函
2018-06-20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1040817318/2018-5121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18-06-20
 发布机构  县残联      
 公开程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仁寿县残疾人联合会

对县政协第十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1号提案答复的函


彭学彬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扶残助残、大力推进残疾人工作的建议》(第1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收到关于扶残助残、大力推进残疾人工作提案后,我会高度重视。4月25日,县残联理事长杨明荣牵头,与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扶贫移民局、县卫计局相关人员一起,就你提案中提出的几点建议逐一讨论、落实。  

一、加大对残疾人事业的宣传力度  

一是通过会议、文件、宣传栏等加强宣传。二是通过媒体、网络宣传。三是通过“量服”入户(“量服”指的是为残疾人提供“量体裁衣”式个性化服务工作)、发放传单资料等宣传。重点宣传涉及残疾人事业的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残疾人自强不息典型,宣传社会各界对残疾人的帮扶和救助等。把握全国助残日、爱耳日、爱眼日、残疾预防日、国际残疾人日、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统筹工作安排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提升扶残助残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加大对残疾人群体的帮扶力度  

(一)加大残疾人培训力度。根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税〔2015〕72号)第21条,残保金可以用于“残疾人职业培训、职业教育和职业康复支出”的规定,2018年,我县重点开展农村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盲人按摩培训、电商培训和残疾人专干、专委岗位培训等,对有需要的精准建档立卡贫困户、困难残疾人家庭全部纳入培训计划,拟培训1200人次。省残联补贴培训标准为500元/人,补贴430人,其余不足部分由县财政足额补贴。

2018年我县残保金征收计划数为900万元,保障金主要用于支持残疾人就业和保障残疾人生活,支持方向包括:  

1.残疾人职业培训、职业教育和职业康复支出。  

2.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提供残疾人就业服务和组织职工职业技能竞赛(含展能活动)支出。补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所需设施社保购置、改造和支持性服务费用、补贴辅助性就业机构建设和运行费用。  

3.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的经营场所租赁、启动资金、设施设备购置补贴和小额贷款贴息、各种形式就业残疾人的社会保险缴费补贴和用人单位岗位补贴。扶持农村残疾人从事种植、养殖、手工业及其他形式生产劳动。  

4.奖励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以及为安排残疾人就业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或个人。  

5.对从事公益性岗位就业、辅助性就业、灵活就业,收入达不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的救济补贴。  

6.经地方人民政府及其财政部门批准用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和保障困难残疾人、重度残疾人生活等其他支出。  

残疾人培训是保障金的重要用途之一,但为促进我县残疾人保障工作持续良好开展,保障金应科学合理使用,残疾人培训支出暂达不到50%。今后,我们将根据需求逐步加大培训力度和资金投入比例。  

(二)提高残疾人医疗报销比例。目前我县医保报销比例的规定是由市政府统一规定,县政府及县级部门无权限提高报销比例。我县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及时向上呼吁、建议提高残疾人医疗报销比例。

(三)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实现最低生活保障全覆盖。2018年3月21日,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残联《关于做好残疾人社会救助工作的通知》(仁民政发〔2018〕43号)最低生活保障救助中明确要求“在复核基础上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做到应保尽保;对不符合相关政策要求的,应退尽退,并向当事人说明原因”。

(四)对孤残、一家多残两类残疾人家庭健全救助机制。一是我县孤残儿童全部纳入民政统一管理救助。二是对一户多残家庭,凡是符合条件纳入精准贫困户、低保户救助政策的,已经全部纳入。每年春节期间,残联对全县一户多残家庭实现了全覆盖的走访和慰问。

(五)鼓励社会慈善机构、爱心企业积极投入残疾人事业。

一是精选项目,争取我县慈善总会对残疾人救助项目经费投入。二是加大宣传和对接,吸引更多的慈善机构、爱心企业及个人投入到扶残助残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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