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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分配结果的公示 | ||||||||||||||||||
2023-12-13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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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财政局 关于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 资金(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分配结果的公示 省财政厅 省乡村振兴局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川财农〔2023〕109号)下达我县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资金160万元。根据《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农〔2021〕36号),现将资金分配情况公示如下。 监督电话:36201959 意见收集人:陈*,电子邮箱:405247905@qq.com,通讯地址:仁寿县金马路144号。 附件:1.关于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分配结果的公示 2. 关于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分配明细表 仁寿县财政局 2023年11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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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2:关于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分配明细表.xlsx】 附件【附件1:关于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分配结果的公示.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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