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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支出绩效的自评报告 | ||||||||||||||||||
2022-11-08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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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工作安排,现将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支出绩效的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政政策基本情况 2021年省、市下达我县1742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涉及资金4336万元。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现场评价抽样选点情况。 选取方家镇、珠嘉镇、汪洋镇、曹家镇4个乡镇实地核验40户改造情况及资金领取情况。 (二)政策总体评价。 我县严格按照省、市方案并结合我县实际执行危房改造政策,确保贫困群众住房安全。 三、政策绩效情况 (一)政策设计。 1.目标科学。根据省、市危房改造方案及我县实际,危房改造实施对象为房屋鉴定为C、D级的农村低收入群体(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低保边缘户及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 2.项目协同。一是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低保边缘户及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若有两种及两种以上身份的,按先后顺序中的一种纳入政策。二是对象确定时严格进行比对,杜绝重复享受政策的现象。 3.对象全面。房屋鉴定为C、D级的农村低收入群体、农村低保边缘户及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全覆盖(除以其他方式解决住房安全的农户外)。 4.标准合理。农村低收入群体D级危房每户不低于2.5万元、不高于4万元,C级危房每户不低于1.3万元、不高于2.5万元;农村低保边缘户家庭和其他脱贫户D级危房每户不低于2万元、不高于3万元,C级危房每户不低于1万元、不高于2万元。具体到改造户的分类分档补助标准,由各乡镇(街道)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任务和资金总量不变的前提下,结合农户经济情况、房屋危险程度和改造方式等具体情况合理确定。 (二)政策执行。 1.实施对象精准。一是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及其他脱贫户身份识别以乡村振兴部门认定为准,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及低保边缘户身份识别以民政部门认定为准。二是组织有资质的农村建筑工匠(如取得《四川省农村建筑工匠合格证书》)对身份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的房屋进行鉴定,鉴定为C、D级方可纳入。 2.政策调整及时。县住建局根据各乡镇实际指标完成情况,及时协助乡镇进行调整,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目标任务。 3.执行机制同向。政策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申请-评议-审核-审批-验收-拨付的流程进行。 (三)政策效果。 一是我县危房改造政策严格按照省、市方案制定,并严格按照年初各乡镇实际上报的“低收入群体”台账进行分配,确保指标分配的合理性和公平性。二是因特殊原因(如投亲靠友、住集体公房)指标有调整的,县住建局积极协助乡镇做好指标调整,确保各乡镇在规定时间内顺利完成目标任务。三是补助标准根据实际情况,中央/省级资金具体到改造户的分类分档补助标准,由各乡镇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任务和资金总量不变的前提下,结合农户贫困程度、房屋危险程度和改造方式具体确定。四是建立巡查制度,县住建局每月随机进行抽查,在改造质量、进度、档案资料等方面进行督导,并建立问题整改台账,限期整改。通过以上四个方面保障我县危房改造政策顺利推行,保障困难群众住房安全。 四、存在问题 政策宣传力度不够,部分群众还存在“等”“靠”“要”思想,认为享受政策修建房屋政府应该全额进行补贴。 五、相关建议 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方式将政策宣传到户。一是通过“大美仁寿app”“仁寿在线”、政府网站等网络平台进行宣传;二是通过镇、村公示栏张贴政策进行宣传;三是通过镇、村干部入户开展其他工作时口头宣讲或通过村民大会宣讲。 附件:绩效目标自评表 仁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1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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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绩效目标自评表.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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