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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仁寿县黑龙滩灌区钟祥斗渠防渗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立项)的批复 | ||||||||||||||||||||||||||||||||||||||||||||||||
2023-06-07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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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仁寿县黑龙滩灌区钟祥斗渠防渗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立项)的批复 仁发改〔2023〕47号
你局《关于申请水利救灾资金仁寿县黑龙滩灌区钟祥斗渠防渗整治项目立项的请示》(仁水〔2023〕15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四川鑫宇通达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仁寿县黑龙滩灌区钟祥斗渠防渗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仁寿县黑龙滩灌区钟祥斗渠防渗整治项目 二、项目代码 2303-511421-04-01-160316 三、项目建设地址 钟祥镇灯塔村、碾米村和钟鼓社区 四、项目业主及负责人 项目业主:仁寿县水利工程管理总站 项目负责人:刘银桥 五、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综合整治钟祥斗渠8.3833km,新建配水建筑物38处,新建小型交叉建筑物44处。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76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680万元,工程其他费51.25万元,预备费35.75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和县财政资金。 七、项目建设工期 项目建设周期3个月。 八、项目招投标 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等有关规定和本核准意见进行招标投标活动。该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九、环保和节能 项目的建设请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好各项环保措施;严格按照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好各项节能措施。 十、实施要求 请接此批复后,按照项目基本建设制度要求,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项目管理,严控工程投资;确保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 附件: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仁寿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3月7日 附件 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仁寿县黑龙滩灌区钟祥斗渠防渗整治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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