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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交通运输局解读《仁寿县船舶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 ||||||||||||||||||
2022-02-07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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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根据《眉山市船舶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眉府办发〔2018〕21号)和《仁寿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仁府发〔2021〕10号)精神。为及时、有序处置船舶污染水域事故,提高应对突发水环境事件的能力,防止和减少水环境污染,保障公众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维护水环境安全和社会稳定,现结合我县实际,编制完成《仁寿县船舶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二、起草过程 我局在经过前期大量调研分析与广泛实践论证的基础上,结合仁寿实际,编制了《预案》,并于2021年10月26日,将《预案》发至相关部门征求意见。根据反馈意见,我局对《预案》进行了修订完善,最终形成此《预案》。报县政府批准,县政府办印发了《仁寿县船舶污染事故应急预案》(仁府办发〔2022〕6号)。 三、主要内容 《仁寿县船舶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分为八部分。 第一章:总则。提出了预案的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其中,工作原则主要是: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船舶污染事故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第二章:组织体系及职责任务。包括县级层面组织指挥体系、基层应急组织机构、专家组等3项内容。明确了县级组织机构、县级工作机构的设立及相关职责,以及应对各级突发事件的指挥处理程序。 第三章:监测预警。包括预警信息、预警信息发布、预警预防行动3个方面。 第四章:事故分级与报送。事发地政府(船舶污染事故应急指挥机构)在接到事故报告后按规定及时上报,30分钟内电话报告县船舶污染事故应急指挥办公室,县船舶污染事故应急指挥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应对险情信息进行核实与分析,在采取救援措施的同时,按规定及时上报县水上运输事故应急指挥部。较大及以上水上运输事故发生后,要立即向仁寿县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水上运输事故应急指挥机构报告,1小时内书面报告市政府。 第五章:应急响应和处置。包括先期处置、分级响应、应急指挥、应急监测、应急人员安全防护、遇险人员安全防护、救助行动评估、应急行动终止等8个方面。对预案响应与处置情形进行了明确。 第六章:后期处置。包括善后处置、调查评估2个方面。 第七章:应急保障。包括应急力量和应急保障、、宣传培训与演习等2个方面。 第八章:附则。对本预案的解释权等问题进行了阐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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