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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哲学社会科学界联合会解读《仁寿县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管理和优秀成果评奖办法》 | ||||||||||||||||||
2022-07-11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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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仁寿县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管理和优秀成果评奖办法》的通知 一、起草背景 2016年7月,县政府印发了《仁寿县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管理和优秀成果评奖办法》(仁府发〔2016〕19号),有效期5年,现已到期。为适应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的新形势新要求,该办法亟需修订完善。 二、编制过程 县社科联根据《眉山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管理和优秀成果评奖办法》(眉府规〔2022〕1号),结合仁寿县社科工作实际,起草了《评奖办法(征求意见稿)》。2022年4月28日,征求了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法学会)、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委党校等8个单位意见,并修改完善。4月29日至5月29日,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未收到公众意见。2022年5月24日,开展了内部合法性审查,委托成都大成律师事务所,出具了规章制度审查法律意见书。最终形成了《仁寿县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管理和优秀成果评奖办法(送审稿)》,经县第十九届人民政府24次常务会审议通过。 三、主要内容 《仁寿县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管理和优秀成果评奖办法》共六章二十九条。 第一章总则。设置重大委托课题、县级课题。每年开展一次评奖工作,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第二章课题立项。成立县课题工作组,每年发布一次社科研究课题指南,单位和个人均可申报立项。 第三章课题管理。明确课题成果结项和经费补助范围,设置重点课题、一类课题、二类课题、三类课题、不结项课题五个等次,其中重点课题不超过20%,对所有结项课题研究成果准予结项并给予经费资助。 第四章成果应用。择优选编《仁寿县社科研究立项课题成果专报》供有关领导、部门决策参考。 第五章成果评奖。设立县评审委员会,分类设立学科评审组。明确评奖范围和条件。经初评、终评,提出拟获奖名单在县级主要媒体上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结果报县政府审定后给予通报,颁发证书和奖金。明确评委和申报者注意事项,提出违法处理内容。 第六章经费及其他。包括经费保障、实施时间和有效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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