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盛镇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兴盛镇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精神编制完成。内容包括工作概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三部分。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兴盛镇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28-36060001。
一、工作概述
2018年,兴盛镇严格按照《条例》及相关规定,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工作,结合我镇实际情况,成立了以镇长毛鑫为组长,党委副书记崔萍为副组长,党政办成员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小组成员的领导小组。
(一)实行“一包一”指定党政办工作人员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责任。实行绩效考核,并纳入单位个人目标考核。
(二)规范工作机制,实行常态化开展,拓展信息来源渠道,领导定期对信息进行审核并公开。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8年,我镇政府信息主要通过仁寿县人民政府网站、镇政府信息公开栏、政府微信公众号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3条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全年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本年度,我镇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发生。
(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本年度,我镇未发生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相关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我镇信息公开工作在数量和类别上存在不全面等问题,主要表现为:信息公开内容单一、公开的形式单一、信息数量有限、主动公开意识薄弱,人民群众的参与度不够。 为此,我镇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改进:
1.进一步完善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2.及时收集发布各部门各领域的有效信息;
3.强化政府信息公开人员队伍建设,定期或者不定期进行人员培训,努力提高工作人员业务素质;
4.通过村(社区)信息收集,加强群众联系,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