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峰乡

2016年03月21日    来源:

松峰乡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松峰乡人民政府办公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仁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精神编制完成。内容包括工作概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三部分。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报告电子版通过仁寿县人民政府网站(www.rs.gov.cn)公开,如有疑问请与松峰乡人民政府联系(地址:仁寿县松峰乡仁义街71号;邮编:620587;联系电话:028-36910001)。 

一、工作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我乡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要举措,是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2015年度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按照市、县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针对我乡工作实际,建立了由主要领导负责的推进机制。成立了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乡党委书记魏永安同志任组长,党委副书记谢建华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党政办工作人员杨雨丹负责统筹协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为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影响,积极营造《条例》实施的良好氛围,使全体政府工作人员积极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5年,乡政府组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接受专题培训,定期召开信息公开工作研讨会,主动公开各类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  

(三)健全配套措施,强化工作督查。为提高依法公开水平,我乡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严格依法管理,加强督促检查,强化监督,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进一步强化责任,严肃纪律,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连续性。积极贯彻实施信息督查检查制度,严格把握公开程序,边学习、边修改、边完善,广泛接受服务对象的监督,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坚持制度约束,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运行。2015年,乡人民政府严格按照《条例》,通过定期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报,有效推动政府信息准确及时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常态化运行。  

二、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5年,松峰乡主动公开信息72条,其中,概况信息2条,计划总结信息10条,法规公文信息3条,工作动态信息36条,财政信息1条,其他信息20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本年度我乡没有因政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本年度我乡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发生。  

(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本年度我县未发生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相关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依法公开财政预算和结算报告2条。  

(六)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情况。大力开展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裁决等行政权力的清理规范和审核工作。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2015年,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很好成绩,但对照上级的要求和公众的期望,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主动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在以后工作中,我乡将继续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深化主动公开内容,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和水平。  

 

松峰乡人民政府  

2016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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