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已完成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修订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更新、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完成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企业绩效分级评定工作。 2.通过OA系统,各重污染天气群发布重污染天气启动、升级、解除、管控等有关信息。 3.重污染天气期间通过对道路增加清扫、洒水和喷雾频次,增加雾炮车喷雾高度,降低雾炮车车速;严格督促建筑工地落实“六不准”“六必须”“六个100%”从而加强扬尘管控 4.每年印发《仁寿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制定禁烧时限和区域,通过制发倡议书、播放和张贴公告、悬挂标语、发送手机短信、组织宣传车辆、广播“村村响”等方式进行宣传;成立秸秆禁烧巡查督导组,开展督导检查。 5.通过现场检查、无人机巡查、VOCs走航等方式督促各级各部门、企业、工地等有关单位落实应急响应措施和加大秸秆焚烧检查力度。 2020年,仁寿县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提前迈入达标城市行列,优良天数较2016年增加了90天,达标率90.2%;2021年,仁寿县空气质量在稳定达标的基础上持续改善,优良天数达到332天,达标率91%;2022年年初至6月23日,优良天数163天全县空气质量达标率为9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