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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仁寿县文林镇体育广场,每天下午14时至18时,音响设备噪声扰民。 |
眉山市 |
噪音 |
8月18日,仁寿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胡波率领县城市行政执法局、县环境保护局、县工商质监局和县文广新局等有关部门赴体育广场实地调研。体育广场位于文林镇书院路和广场街交汇三叉路口,面积5000余平方米,是市民休闲娱乐和体育锻炼场所。噪声来源主要为广场坝坝舞、老年业余歌唱活动、器乐演奏等。 |
是 |
1.8月18日下午,仁寿县城管局、县公安局、县文广新局和县环保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体育广场秩序管理通告》和《关于加强广场噪音治理工作的通告》,明确了3条规定,一是市民开展娱乐活动不得超过65分贝;二是夏季早上7:00时前、中午12:00—14:00、晚上21:00时后,冬季早上7:30时前、中午12:00—14:00、晚上20:00时后,禁止使用音响设备和开展器乐活动;三是禁止在广场和公园使用移动式音响开展卡拉OK歌唱活动。2.仁寿县城市行政执法局和文林镇政府将两个通告在城区各广场和公园的醒目位置张贴,并向发放了3000余份温馨提示单。3.8月18日,仁寿县城市行政执法局、县公安局、县文广新局、县环境保护局和文林镇政府共抽派了24人,组成三个巡逻整治小组,按照划片包干原则,抓好市民休闲娱乐活动的巡查监管工作。4.8月18日,仁寿县城市行政执法局、文林镇政府在体育广场通报整改措施,宣讲相关规定,并随机邀请82名群众参加现场满意度测评,群众均表示满意。责任单位:仁寿县人民政府;责任人:胡波,仁寿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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