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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仁寿县禄加镇丰产村1组的丰产水库旁喂养有约100只羊(养殖人叫王白军),粪便直排至水库,污染水源。 |
眉山 |
水 |
8月28日,仁寿县政府副县长毛超英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群众投诉举报问题。会后,由仁寿县畜牧兽医局牵头,县水务局、县环境保护局、禄加镇政府组成联合调查组,前往现场调查处理。 仁寿县禄加镇丰产水库位于禄加镇长沟村一组(原丰产村合并到长沟村),建于1973年,为自然集雨,设计库容112.03万立方米,正常库容90.05万立方米,是周边群众农业生产灌溉水库,灌溉面积1057亩。水库周边现有一户农户养羊,户主为王志强(走访周边群众,当地无“王白军”的村民),养殖圈舍面积约100平方米,现存栏45只羊。养殖场无粪污处理设施,且圈舍与水库最短距离约2.5米,粪污通过明沟排入水库,现场核查时,排污沟有排污痕迹。禄加镇长沟村一组水库附近村民已于2015年纳入仁寿县全域安全饮水进村入户项目,并于2016年初全部安装了自来水,饮用水水源为黑龙滩水库的优质水。 |
是 |
一、立即关闭拆除养殖场。养殖场紧邻水库,与水库最短距离约2.5米,按照《四川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规定,该区域属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不得从事畜禽养殖活动。仁寿县政府责令业主立即销售处理存栏羊,并拆除圈舍。8月28日,户主已将45只存栏羊全部销售处理,圈舍全部拆除,并签订终止养殖协议书。 二、立即整治周边环境。仁寿县政府责成禄加镇政府负责,督促业主迅速填埋排污沟,清理畜禽粪污,综合整治周边环境。8月29日,业主已全面清扫转运养殖场存量粪污和周边杂草,整治周边环境卫生,填埋封堵了排污沟,并进行消毒处理。(责任人:何丽,责任单位:仁寿县禄加镇政府) 三、强化日常巡查监管。仁寿县政府责成由禄加镇政府负责,落实具体人员,做好日常监督,坚决禁止农户畜禽粪污直排。(责任人:何丽,责任单位:仁寿县禄加镇政府) 8月29日,仁寿县禄加镇政府组织水库周边群众召开座谈会,通报环境整治情况,并现场进行满意度测评,群众均表示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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