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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专栏

仁寿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

发布时间:2020-08-14 发布人:县统计局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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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一号)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顺利完成

 

仁寿县统计局

仁寿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419

 

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1753号)要求,我县进行了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181231日,普查的时期资料为2018年度,普查对象是我县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按照国务院、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各级各部门和广大普查人员的艰辛努力以及普查对象的积极参与,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全面完成工作筹备、单位清查、现场登记、质量抽查、汇总评估等各项任务,取得重大成果和显著成效。

一、组织领导有力

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组织实施原则,县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副县长任组长的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全县部门、园区和各乡镇均建立了普查机构,为普查工作开展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全县各级全面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做到人员到位、措施到位、经费到位。参与普查工作的相关部门积极主动履职,充分发挥各自职能,提供多方保障,确保了普查工作顺利实施。

二、采用方法科学

按照确保质量、改革创新、突出重点、依法普查、共享成果的原则,仁寿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借鉴历次普查经验,着力提高普查的科学性、规范性。按照国家、省、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及13项业务流程,先后印发《普查数据审核验收组织实施方案》、《普查数据检查工作方案》等实施办法,为经济普查工作有序开展提供了制度性保障。在方法运用上,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采取地毯式清查的方法,对辖区内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个体经营户进行全面清查。全面清查后,对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在其主要经营活动所在地进行全面普查登记,对建筑业法人单位在其注册地进行全面普查登记,对数量众多的个体经营户采用抽样调查方法在其主要经营活动所在地进行样本登记。普查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财务状况、能源生产与消费情况、生产能力、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固定资产投资、研发活动、信息化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等,根据不同普查对象,分别设置了一套表单位普查表、非一套表单位普查表、个体经营户普查表和部门普查表。

三、强化执法监督、确保数据质量

各级普查机构和广大普查人员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严格履行独立普查、独立报告职责,依法保护普查对象资料。通过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加大普查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普查工作中造假作假责任追究到位。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实行全过程数据质量控制。各级普查机构狠抓源头数据质量,实时监控普查数据采集、上报,加强入户数据核实与业务指导,开展源头数据自查与抽查,坚持联动审核,及时消除差错,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可靠。为检验各地普查工作成效和普查数据质量,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了经济普查史上规模最大的事后质量抽查,对全县60个乡镇、618个普查区进行了抽查。抽查方式采用了重新调查式,取代以往将普查登记数据作为参考的回访式,抽查结果更为客观、准确。事后质量抽查结果表明,普查数据填报综合差错率为0.98%,普查数据质量符合控制标准。

总体来看,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充分运用了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普查全过程公开透明,全面摸清了我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家底,能够真实反映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达到了预期目标。普查结果显示,2018年末,全县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和产业活动单位共计6269个,与2013年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相比,增长44.0%;单位从业人员141301人,个体经营户44483个。


仁寿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二号)

——单位基本情况

 

仁寿县统计局

仁寿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419

 

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县单位的基本情况、从业人员、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公布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2018年末,全县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5466个,比2013年末(2013年是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增加2019个,增长58.6%;产业活动单位(含单产法人)6269个,增加1915个,增长44.0%;个体经营户44483个(详见表2-1)。

2-1 单位数与个体经营户数

单位数(个)

比重(%

一、法人单位

5466

100

企业法人 

3461

63.3

机关、事业法人 

731

13.4

社会团体 

133

2.4

其他法人

1141

20.9

二、产业活动单位(含单产法人)

6269

100

第二产业

1042

16.62

第三产业

5227

83.38

三、个体经营户

44483

100

第二产业

2487

5.59

第三产业

41996

94.41

2018年末,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1312个,占24.0%;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1022个,占18.7%;制造业691个,占12.6%。在个体经营户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24437个,占54.94%;住宿和餐饮业5902个,占13.3%;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4631个,占10.41%(详见表2-2)。

2-2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

法人单位

个体经营户

数量()

比重(%)

数量()

比重(%)

合 计

5466

100.00

44483

100

采矿业

25

0.46

5

0.01

制造业

691

12.64

1840

4.14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54

0.99

7

0.02

建筑业

241

4.41

713

1.6

批发和零售业

1312

24.00

24437

54.94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86

1.57

3644

8.19

住宿和餐饮业

112

2.05

5902

13.27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0

0.73

102

0.23

金融业

11

0.20

0

0

房地产业

209

3.82

497

1.12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32

6.07

630

1.42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217

3.97

31

0.07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44

0.80

711

1.60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100

1.83

4631

10.41

教育

366

6.70

139

0.31

卫生和社会工作

192

3.51

469

1.05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265

4.85

696

1.56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1022

18.70

0

0

  注:表中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和兼营第二、三产业活动的农、林、牧、渔业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

2018年末,全县共有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企业法人单位3461个,比2013年末增加1953个,增长129.5%。其中,内资企业占99.91%,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03%,外商投资企业占0.06%。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的0.81%,私营企业占75.90%(详见表2-3)。

2-3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企业法人单位

单位数(个)

比重(%

合 计

3461

100

内资企业

3458

99.91

 国有企业

28

0.81

 集体企业

22

0.64

 股份合作企业

8

0.23

 联营企业

6

0.17

 有限责任公司

609

17.6

 股份有限公司

158

4.57

 私营企业

2627

75.9

 其他企业

0

0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1

0.03

外商投资企业

2

0.06

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141301人,比2013年末增加5097人,其中女性从业人员51390人。第二产业的从业人员74944人;第三产业的从业人员为66357人。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103536人,其中女性从业人员52342人。

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制造业37799人,占26.8%;建筑业34407人,占24.4%;;教育行业13492人,占9.5%。在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49225人,占47.55%;住宿和餐饮业16259人,占15.71%;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14266人,占13.78%(详见表2-4)。

2-4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

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人)

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人)

其中:女性

其中:女性

合 计

141301

51390

103536

52342

采矿业

1490

328

12

2

制造业

37799

15100

6578

2791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1289

383

7

1

建筑业

34407

3940

5950

691

批发和零售业

11954

5914

49225

26989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2021

620

5200

1387

住宿和餐饮业

2710

1761

16259

9982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28

133

165

110

金融业

858

444

0

0

房地产业

5181

2326

724

464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4185

1269

1564

629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916

704

102

11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347

98

758

291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1300

662

14266

7382

教育

13492

7631

528

399

卫生和社会工作

6155

3705

843

325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486

695

1337

881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13324

5295

0

0

 注:表中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法人单位从业人员数含视同法人单位普查的从业人员数。

三、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

2018年末,全县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314.73亿元。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占比为35.4%,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占比为64.6%。法人单位负债合计741.83亿元。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占比为22.9%,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占比为77.1%

2018年,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实现营业收入673.17亿元。其中,第二产业营业收入占比为69.45%,第三产业营业收入占比为30.55%(详见表2-5)。

2-5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

法人单位资产

总计(亿元)

法人单位负债

合计(亿元)

企业法人单位

营业收入(亿元)

合 计

1314.73

741.83

673.17

采矿业

8.19

2.76

7.0

制造业

329.86

102.36

353.5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18.43

6.74

7.3

建筑业

109.64

58.15

99.71

批发和零售业

55.41

13.19

47.8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7.21

1.58

3.7

住宿和餐饮业

9.95

1.46

4.7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0.43

0.08

1.3

金融业

--

--

--

房地产业

470.07

372.73

103.9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03.28

74.69

12.0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5.84

0.65

4.49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41.78

36.02

15.5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2.32

0.76

2.5

教育

59.55

19.28

2.53

卫生和社会工作

24.54

11.87

3.04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4.15

0.88

4.2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60.98

38.37

注:表中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单位数据。表中法人单位资产、负债、营业收入合计数不包括金融业的单位数据。表中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注释:

[1]三次产业的划分:

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第三产业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以及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采矿业中的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中的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2]单位的划分:

法人单位是指有权拥有资产、承担负债,并独立从事社会经济活动(或与其他单位进行交易)的组织。法人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负债和其他民事责任;

2)独立拥有和使用(或受权使用)资产,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

3)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等会计报表。

法人单位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其他法人等。

产业活动单位是指位于一个地点,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的组织或组织的一部分。产业活动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

2)相对独立地组织生产活动或经营活动;

3)能提供收入或者支出等相关资料。

[3]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仁寿县第四次仁寿县经济普查公报(第三号)

——第二产业基本情况

 

仁寿县统计局

仁寿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419

 

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县工业和建筑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工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

2018年末,仁寿县共有工业企业法人单位770个,比2013年末增长12.1%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769个,占99.9%;港、澳、台商投资企业1个,占0.1%。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5个,占全部企业的0.6%;集体企业4个,占0.5%;私营企业641个,占83.2%。(详见表3-1

3-1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

企业法人单位(个)

合 计

770

内资企业

769

  国有企业

5

  集体企业

4

  股份合作企业

4

  联营企业

0

  有限责任公司

91

  股份有限公司

23

  私营企业

641

  其他企业

1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1

外商投资企业

0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采矿业25个,制造业691个,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54个,分别占3.2%89.7%7%。在工业行业大类中,通用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家具制造业、农副食品加工业企业法人单位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19.7%13.6%10.5%。(详见表3-2

3-2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

企业法人单位

(个)

合 计

770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2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0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0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0

非金属矿采选业

23

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0

其他采矿业

0

农副食品加工业

81

食品制造业

37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7

烟草制品业

0

纺织业

8

纺织服装、服饰业

11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4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17

家具制造业

105

造纸和纸制品业

15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17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2

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

8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28

医药制造业

12

化学纤维制造业

1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30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152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2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3

金属制品业

28

通用设备制造业

24

专用设备制造业

25

汽车制造业

10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6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31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16

仪器仪表制造业

2

其他制造业

5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2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2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13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3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38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工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56.5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27.4%。负债合计111.9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67.8亿元(详见表3-3)。

3-3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万元)

负债合计

(万元)

营业收入

(万元)

合 计

3564788.4

1118542.0

3678479.0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21046.2

2241.8

20108.1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0.0

0.0

0.0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0.0

0.0

0.0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0.0

0.0

0.0

非金属矿采选业

60861.5

25310.5

50224.1

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0.0

0.0

0.0

其他采矿业

0.0

0.0

0.0

农副食品加工业

90082.9

45111.0

86651.7

食品制造业

60414.1

12786.8

65404.7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80804.2

24456.7

47711.2

烟草制品业

0.0

0.0

0.0

纺织业

135571.9

56474.4

160828.1

纺织服装、服饰业

22692.8

4958.6

23145.5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18884.6

6835.0

87846.9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18454.6

5745.5

28920.0

家具制造业

203130.6

77208.8

314841.4

造纸和纸制品业

63348.3

23583.5

108625.9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19623.6

9268.2

20791.4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922.8

134.2

0.4

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

198723.0

41193.2

102406.6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81148.3

37007.9

154537.2

医药制造业

19666.7

4038.9

59007.4

化学纤维制造业

7136.5

2849.2

3860.0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50774.1

22032.0

88459.8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609009.7

270269.6

802459.9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56443.6

12003.2

88968.6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31222.9

7450.4

132236.6

金属制品业

189816.5

87674.6

232750.8

通用设备制造业

54554.1

18160.5

90937.1

专用设备制造业

77177.0

18661.8

99222.3

汽车制造业

28714.6

10585.2

76605.8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38388.2

16244.5

60402.3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300537.2

130102.5

457899.5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835733.5

78241.3

136684.3

仪器仪表制造业

1294.4

62.6

386.4

其他制造业

1786.5

351.1

1165.8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1926.4

15.8

1968.0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592.2

47.4

1018.8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3537.4

698.3

5397.2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45778.5

3746.8

27014.5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134988.9

62990.4

39990.7

(三)主要产品产量。

主要工业产品产量详见表3-4

3-4 主要工业产品产量

产品名称

单位

产量

万吨

3.03

万米

6611

水泥

万吨

251.39

二、建筑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县共有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240个,从业人员34407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96.3%14.7%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240个,占100%。其中,国有企业占内资企业的3.3%,私营企业占75.4%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其中,国有企业占内资企业的17.8%,私营企业占58.6%(详见表3-5)。

3-5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240

34407

 内资企业

                                    240

34407

    国有企业

8

6127

    集体企业

\

\

    股份合作企业

\

\

    联营企业

\

\

    有限责任公司

44

7986

    股份有限公司

7

146

    私营企业

181

20148

    其他内资企业

\

\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

\

 外商投资企业

\

\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房屋建筑业占32.9%,土木工程建筑业占10.4%,建筑安装业占5.0%,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占51.7%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房屋建筑业占82.9%,土木工程建筑业占10.4%,建筑安装业占0.4%,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占6.3%(详见表3-6)。

 

3-6 按行业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240

34407

房屋建筑业 

79

28517

土木工程建筑业 

25

3579

建筑安装业 

12

123

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 

124

2188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09.64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305.3%。负债合计58.15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337.6%全年实现营业收入99.71亿元。

3-7 按行业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亿元)

负债合计(亿元)

营业收入(亿元)

合 计

109.64

58.15

99.71

 房屋建筑业

97.64

51.95

81.1

土木工程建筑业 

9.1

5.6

9.1

建筑安装业 

0.3

0.1

0.6

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 

2.6

0.4

9.0

 

注释:

[1]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2]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仁寿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四号)

——第三产业基本情况之一

 

仁寿县统计局

仁寿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419

 

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县第三产业中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批发和零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县共有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1312个,从业人员11954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283.6%107.5%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批发业占60%,零售业占40%。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批发业占53.6%,零售业占46.4%(详见表4-1)。

4-1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1312

11954

批发业

788

6405

 农、林、牧、渔产品批发

199

1387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309

2519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

20

259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5

31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20

299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164

1241

 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

31

335

 贸易经纪与代理

8

63

 其他批发业

32

271

零售业

524

5549

 综合零售

40

1056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126

1072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29

174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7

87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42

276

 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和燃料及其他动力销售

121

1115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43

495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

77

859

 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39

415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92%,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0%,外商投资企业占0.08%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4%,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0%,外商投资企业占0.6%(详见表4-2)。

4-2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1312

11954

内资企业

1311

11948

 国有企业

15

147

 集体企业

10

74

 股份合作企业

1

0

 联营企业

4

11

 有限责任公司

175

2331

 股份有限公司

56

646

 私营企业

834

7259

 其他企业

216

1480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

\

外商投资企业

1

6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554123.6万元,比2013年末增长146.4%。其中,批发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92895.9元,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61227.7元,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219.2%96.2%。负债合计131896.8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21815.6元(详见表4-3)。

4-3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554123.6

131896.8

521815.6

批发业

292895.9

56326.4

274708.7

 农、林、牧、渔产品批发

49892.7

12915.1

52745.0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102635.0

16416.2

76744.0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

10265.9

1577.2

9657.1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3215.3

508.2

1049.3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13020.5

6116.7

20805.4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66834.8

15009.5

87885.9

 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

11905.8

2388.0

12935.0

 贸易经纪与代理

1167.2

99.4

1393.1

 其他批发业

33958.6

1296.1

11493.8

零售业

261227.7

75570.5

247106.9

 综合零售

48384.7

31236.6

39355.0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35807.7

8174.8

33483.0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12470.8

1735.5

7368.4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2824.4

366.9

4427.0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24975.9

4318.3

16740.5

 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和燃料及其他动力销售

48780.5

6274.8

64043.7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18999.3

3305.9

23491.6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

46066.8

16676.0

39288.7

 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22917.6

3481.5

18909.0

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县共有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84个,从业人员2012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200%38.95%(详见表4-4)。

4-4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84

2012

 铁路运输业

0

0

 道路运输业

58

1576

 水上运输业

1

181

 航空运输业

0

0

 管道运输业

0

0

 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

14

169

 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4

30

 邮政业

7

56

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8.8%,外商投资企业占1.2%

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9%,外商投资企业占0.1%(详见表4-5)。

4-5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

从业人员

()

合 计

84

2012

内资企业

83

2010

国有企业 

2

20

集体企业 

1

10

股份合作企业 

0

0

联营企业 

1

8

有限责任公司 

22

1025

股份有限公司 

2

320

私营企业 

54

617

其他企业 

1

8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0

0

外商投资企业

1

2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7.01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126.9%。负债合计1.58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8亿元(详见表4-6)。

4-6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7.01

1.58

3.8

 铁路运输业

0

0

0

 道路运输业

5.37

1.56

2.74

 水上运输业

0.98

0

0.13

 航空运输业

0

0

0

 管道运输业

0

0

0

 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

0.3

0.01

0.64

 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0.24

0

0.07

 邮政业

0.12

0.02

0.22

三、住宿和餐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县共有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112个,从业人员2710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96.5%1.6%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住宿业占33.9%,餐饮业占66.1%。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住宿业占36.9%,餐饮业占63.1%(详见表4-7)。

4-7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112

2710

住宿业

38

999

  旅游饭店

11

620

  一般旅馆

24

350

民宿服务 

1

8

露营地服务 

0

0

  其他住宿业

2

21

餐饮业

74

1711

  正餐服务

65

1588

  快餐服务

0

0

  饮料及冷饮服务

5

30

餐饮配送及外卖送餐服务 

1

18

  其他餐饮业

3

75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0%,外商投资企业占0.0%(详见表4-8)。

 

4-8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112

2710

内资企业

112

2710

 国有企业

0

0

 集体企业

2

66

 股份合作企业

0

0

 联营企业

0

0

 有限责任公司

19

682

 股份有限公司

10

140

 私营企业

81

1822

 其他企业

0

0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0

0

外商投资企业

0

0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99491.1元,比2013年末增长-2.3%。其中,住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63314.1元,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6177元,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20%59.8%。负债合计14626.4元。全年实现年营业收入47441.4元(详见表4-9)。

4-9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99491.1

14626.4

47441.4

住宿业

63314.1

6977.4

18932.8

  旅游饭店

53256.0

5430.5

12168.9

  一般旅馆

9106.7

1325.7

6057.1

民宿服务 

317.3

0

233.4

露营地服务 

0

0

0

  其他住宿业

634.0

221.3

473.4

餐饮业

36177.0

7649.0

28508.6

  正餐服务

33835.5

7522.6

24758.7

  快餐服务

0

0

0

  饮料及冷饮服务

715.6

82.7

1206.9

餐饮配送及外卖送餐服务 

345.9

0

243.0

其他餐饮业 

1280.0

43.7

2300.0

四、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县共有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40个,从业人员328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233.3%146.6%(详见表4-10

4-10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40

328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0

0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8

49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2

279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详见表4-11)。

4-11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

从业人员

()

合 计

40

328

内资企业

40

328

  国有企业

0

0

  集体企业

0

0

  股份合作企业

0

0

  联营企业

0

0

  有限责任公司

6

45

  股份有限公司

4

15

  私营企业

30

268

  其他企业

0

0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0

0

外商投资企业

0

0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

位资产总计0.43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2.04%。负债合计0.08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26亿元(详见表4-12)。

4-12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0.43

0.08

1.26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0

0

0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0.16

0.04

0.29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0.27

0.04

0.96

五、房地产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县共有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209个,比2013年末增长202.9%。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120个,物业管理企业35个,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51个,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79.1%94.4%1600%

2018年末,全县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从业人员为5181人,比2013年末增长121.9%。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4101人,物业管理企业662人,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393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211.6%-26.6%736.2%。(详见表4-15

4-15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209

5181

 房地产开发经营

120

4101

 物业管理

35

662

 房地产中介服务

51

393

房地产租赁经营

3

25

 其他房地产业

0

0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全县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资产总计为470.1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508.2%。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469.6亿元,物业管理企业0.22亿元,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0.26亿元,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603.1%-15.4%-52.7%。负债合计372.7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04.0亿元(详见表4-16)。

4-16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470.07

372.73

103.97

 房地产开发经营

469.56

372.63

101.95

 物业管理

0.22

0.06

0.80

 房地产中介服务

0.26

0.03

1.18

 房地产租赁经营

0.03

0.003

0.03

其他房地产业 

0

0

0

六、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县共有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329个,从业人员4185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295.2%378.8%。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租赁业占14.3%,商务服务业占85.7%。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租赁业占10.4%,商务服务业占89.6%(详见表4-17)。

4-17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329

4185

 租赁业

47

437

 商务服务业

282

3748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详见表4-18)。

4-18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从业人员()

合 计

329

4185

内资企业

329

4185

  国有企业

1

0

集体企业 

3

11

股份合作企业 

0

0

联营企业 

0

0

有限责任公司 

62

678

股份有限公司 

16

185

私营企业 

231

3204

其他企业 

16

107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0

0

外商投资企业

0

0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03.28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441%。其中,租赁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46亿元,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01.82亿元。负债合计74.69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2.46亿元。(详见表4-19)。

4-19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103.28

74.69

12.46

 租赁业

1.46

0.19

1.72

商务服务业 

101.82

74.5

10.74

 

注释:

[1]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2]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仁寿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五号)

——第三产业基本情况之二

 

仁寿县统计局

仁寿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419

 

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县第三产业中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县共有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法人单位217个,从业人员1916人。其中,企业法人单位145个,从业人员1410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625%477.89%(详见表5-1)。

5-1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145

1410

 研究和试验发展

14

105

 专业技术服务业

55

575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76

730

在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

在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详见表5-2)。

5-2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从业人员()

合 计

145

1410

内资企业

145

1410

国有企业 

1

0

集体企业 

3

20

股份合作企业 

0

0

联营企业 

0

0

有限责任公司 

29

401

股份有限公司 

5

26

私营企业 

76

649

其他企业 

31

314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0

0

外商投资企业

0

0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5.33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407.6%。负债合计0.56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49亿元(详见表5-3)。

5-3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5.33

0.56

4.49

 研究和试验发展

0.36

0.06

0.75

 专业技术服务业

0.87

0.18

1.78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4.11

0.32

1.96

二、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县共有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法人单位44个,从业人员347人。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2个,从业人员20人。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1.78亿元。负债合计36.02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5.56亿元。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23.3元。本年支出(费用)合计418.3元。

三、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县共有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98个,从业人员1265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390%121.5%(详见表5-4)。

5-4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98

1265

 居民服务业

35

702

 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

34

252

 其他服务业

29

311

在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

在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详见表5-5)。

5-5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从业人员()

合 计

98

1265

内资企业

98

1265

国有企业 

0

0

集体企业 

1

12

股份合作企业 

1

6

联营企业 

0

0

有限责任公司 

16

522

股份有限公司 

4

19

私营企业 

75

665

其他企业 

1

41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0

0

外商投资企业

0

0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86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186.2%。负债合计0.75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55亿元(详见表5-6)。

5-6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1.86

0.75

2.55

 居民服务业

0.86

0.61

1.11

 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

0.75

0.09

0.96

 其他服务业

0.25

0.05

0.47

四、教育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县共有教育法人单位363个,从业人员13482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7.1%和下降1.3%。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220个,从业人员11368人,分别比2013年末下降33.3%15.5%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教育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6.43亿元,比2013年增长2117%。负债合计5.19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53亿元。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53.13亿元,比2013年增长249.1%。本年支出(费用)合计16.79亿元。

五、卫生和社会工作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县共有卫生和社会工作法人单位192个,从业人员6155人,分别比2013年末下降11.9%和增长4.4%。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141个,从业人员4874人,分别比2013年末下降33.5%14%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卫生和社会工作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98亿元,比2013年增长1272.4%。负债合计6.94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04亿元。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20.56亿元,比2013年增长27.3%。本年支出(费用)合计15.2亿元。

六、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县共有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法人单位265个,从业人员1486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97.8%120.5%。其中,企业法人单位207个,从业人员1335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49.4%289.2%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45亿元,比2013年增长283.3%。负债合计0.56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28亿元。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0.7亿元,比2013年下降10.3%。本年支出(费用)合计0.31亿元。

七、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2018年末,全县共有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法人单位1019个,比2013年末下降13.9%,从业人员13304人,下降23.9%。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的本年支出(费用)合计47.83亿元。

 

注释:

[1]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2]本公报中的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不包括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3]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仁寿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六号)

——部分新兴产业基本情况

 

仁寿县统计局

仁寿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419

 

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部分新兴产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

2018年末,全县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22个,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14.1%。其中,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7个,占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31.8%;新能源产业5个,占22.7%;新材料产业5个,占22.7%;生物产业2个,占9%;节能环保产业2个,占9%;高端装备制造业1个,占4.5%

二、工业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活动

2018年,开展R&D活动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11个,比2013年增长450%,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7.0%

2018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R&D人员折合全时当量200人年.

2018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R&D经费支出7160.7万元,R&D经费与营业收入之比0.2%

2018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专利申请量53件,比2013年增长318.8%;其中发明专利申请8件,比2013年增长167%;发明专利申请所占比重为15.1%,比2013年下降12.2%

三、文化及相关产业

2018年末,全县有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416个,从业人员3247人;资产总计200650.3万元。

2018年末,全县有经营性文化产业法人单位347个,从业人员3064人;资产总计192937万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05910.7万元。

2018年末,全县有公益性文化事业(含社团)法人单位69个,从业人员183人,资产总计7713.3万元,全年支出(费用)3731.7万元

 

注释:

[1]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2]战略性新兴产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的精神和国家统计局制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标准确定。战略性新兴产业是以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为基础,对经济社会全局和长远发展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知识技术密集、物质资源消耗少、成长潜力大、综合效益好的产业,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新材料产业、生物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新能源产业、节能环保产业、数字创意产业、相关服务业等9大领域。

[3]规模以上工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4]高技术制造业:按照《高技术产业(制造业)分类(2017)》,高技术制造业是指国民经济行业中R&D投入强度相对高的制造业行业,包括:医药制造,航空、航天器及设备制造,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计算机及办公设备制造,医疗仪器设备及仪器仪表制造,信息化学品制造等6大类。

[5]研究与试验发展:是指为增加知识存量(也包括有关人类、文化和社会的知识)以及设计已有知识的新应用而进行的创造性、系统性工作,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三种类型。

[6]文化及相关产业:根据《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文化及相关产业是指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产品和文化相关产品的生产活动的集合。范围包括:一是以文化为核心内容,为直接满足人们的精神需要而进行的创作、制造、传播、展示等文化产品(包括货物和服务)的生产活动。具体包括新闻信息服务、内容创作生产、创意设计服务、文化传播渠道、文化投资运营和文化娱乐休闲服务等活动;二是为实现文化产品的生产活动所需的文化辅助生产和中介服务、文化装备生产和文化消费终端生产(包括制造和销售)等活动。

[7]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仁寿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七号)

——分区域单位和从业人员情况

 

仁寿县统计局

仁寿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419

 

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县分区域的单位和从业人员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2018年末,全县法人单位以文林镇和视高镇相对集中为主要特征,文林镇拥有法人单位1527个,占27.9%,视高镇拥有法人单位518个,占9.48%。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全县前三位的乡镇(街道)依次是:文林镇1527个,占比27.9%;视高镇518个,占比9.48%;汪洋镇216个,占比3.95% 。(详见表7-1

7-1 按地区分组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

法人单位

产业活动单位

数量()

比重(%)

数量()

比重(%)

5466

100

6269

100

文林镇

1527

27.9

1741

27.8

视高镇

汪洋镇

518

216

9.48

3.95

569

260

9.08

4.15

满井镇

154

2.82

183

2.92

兴盛镇

钟祥镇

大化镇

富加镇

153

140

135

130

2.80

2.56

2.47

2.38

154

163

156

155

2.46

2.60

2.49

2.47

黑龙滩镇

122

2.23

139

2.22

龙正镇

121

2.21

     145

2.31

文宫镇

115

2.10

156

2.49

珠嘉镇

103

1.88

117

1.87

清水镇

101

1.85

112

1.79

宝马镇

89

1.63

101

1.61

禾加镇

79

1.45

109

1.74

慈航镇

79

1.45

85

1.36

北斗镇

观寺镇

高家镇

禄加镇

宝飞镇

天峨镇

曹家镇

方家镇

龙马镇

彰加镇

农旺镇

里仁镇

古佛乡

新店乡

四公镇

曲江镇

始建镇

板燕乡

洪峰乡

景贤乡

鳌陵乡

双堡乡

中岗镇

藕塘乡

中农镇

兆嘉乡

谢安乡

涂加乡

玉龙镇

青冈乡

虞丞乡

向家镇

石咀乡

河口乡

元通镇

识经镇

龙桥乡

城堰乡

松峰乡

凤陵乡

板桥乡

促进乡

鸭池乡

合兴乡

70

66

60

60

62

58

51

56

54

54

52

50

49

49

41

42

46

41

41

39

37

36

33

31

30

30

30

35

29

29

27

27

27

25

25

21

24

22

29

25

22

18

16

15

1.28

1.21

1.10

1.10

1.13

1.06

0.93

1.02

0.99

0.99

0.95

0.91

0.90

0.90

0.75

0.77

0.84

0.75

0.75

0.71

0.68

0.66

0.60

0.57

0.55

0.55

0.55

0.64

0.53

0.53

0.49

0.49

0.49

0.46

0.46

0.38

0.44

0.40

0.53

0.46

0.40

0.33

0.29

0.27

87

70

71

82

85

62

54

65

64

67

54

52

52

52

44

48

57

45

51

42

42

39

34

34

32

34

36

45

32

33

31

28

28

29

27

25

28

24

32

27

24

19

18

19

1.39

1.12

1.13

1.31

1.36

0.99

0.87

1.04

1.02

1.07

0.87

0.83

0.83

0.83

0.70

0.77

0.91

0.72

0.81

0.67

0.67

0.62

0.54

0.54

0.51

0.54

0.57

0.72

0.51

0.53

0.49

0.45

0.45

0.46

0.43

0.40

0.45

0.38

0.51

0.43

0.38

0.30

0.29

0.30

 

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在全县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乡镇(街道)是:文林镇70648人,占50%;视高镇18224人,占12.9%;汪洋镇7030人,占4.96%

按地区分组的法人单位从业人员情况详见表7-2

7-2 按地区分组的法人单位从业人员

法人单位从业人员

(人)

其中:女性

合 计

141301

51390

文林镇

70648

22619

视高镇

汪洋镇

18224

7030

6725

3321

满井镇

2540

950

兴盛镇

钟祥镇

大化镇

富加镇

5929

2125

1571

           2197

1976

1130

707

1187

黑龙滩镇

2986

1409

龙正镇

3317

1039

文宫镇

1508

649

珠嘉镇

2050

748

清水镇

1631

624

宝马镇

1196

450

禾加镇

873

424

慈航镇

618

246

北斗镇

观寺镇

高家镇

禄加镇

宝飞镇

天峨镇

曹家镇

方家镇

龙马镇

彰加镇

农旺镇

里仁镇

古佛乡

新店乡

四公镇

曲江镇

始建镇

板燕乡

洪峰乡

景贤乡

鳌陵乡

双堡乡

中岗镇

藕塘乡

中农镇

兆嘉乡

谢安乡

涂加乡

玉龙镇

青冈乡

虞丞乡

向家镇

石咀乡

河口乡

元通镇

识经镇

龙桥乡

城堰乡

松峰乡

凤陵乡

板桥乡

促进乡

鸭池乡

合兴乡

894

635

807

560

870

469

641

651

865

678

469

549

366

161

447

516

401

500

365

244

299

209

237

394

498

305

303

225

300

259

220

348

255

188

294

177

180

220

221

239

130

100

117

52

481

234

241

233

289

187

298

328

453

280

233

309

161

68

212

221

199

160

175

108

100

77

88

135

189

145

114

76

133

118

71

115

138

64

161

76

79

90

107

98

54

47

18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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