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部门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三、部门结转结余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说明
(三)部门项目支出情况和项目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部门预算报表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包括:部门主要职能和机构设置情况、年末编制情况、实有人数情况等。
(一)主要职能和机构设置
仁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仁寿县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城乡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县住房保障、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房屋装饰装修业、住宅与房地产勘察设计咨询业、是真公用事业的方针、政策以及相关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指导实施,制定相应监督管理办法,进行行业管理。本单位及下属二级单位共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仁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仁寿县建设执法监察大队),其他事业单位4个(仁寿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仁寿县房地产管理局、仁寿县节能办公室、仁寿县城建档案室)。仁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设6个机关股室,分别为:办公室、政策法规股(挂行政许可股牌子)、建筑业管理股、村镇建设股、城市建设股、人民防空股。
(二)人员情况
仁寿县住建局系统总编制数176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 ,机关工勤人员2 人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5人,其他事业人员142人;实有人员163人,其中:行政编制 16人 ,机关工勤人员2 人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5人,其他事业人员130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仁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预算包括:仁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本级预算、所属下属单位预算等。
纳入仁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名单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备注 |
1 |
仁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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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仁寿县建设执法监察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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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仁寿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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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仁寿县房地产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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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仁寿县节能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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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仁寿县城建档案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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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部门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仁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收入预算总额为22281.16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2258.37万元,增长11.28%。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2281.16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2258.37万元,增长11.28%。增加变化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和项目经费增加。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2281.1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281.16万元,占100%,比2017年预算增加2258.37万元,增长11.28%。增加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和项目经费增加。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2281.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54.66万元,占7.9%,比2017年预算增加271.87万元;项目支出20526.5万元,占92.1%,比2017年预算增加1986.5万元。增加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和标准增加,项目经费增加。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2281.1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258.37万元,增长11.28%。增加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和项目经费增加。财政拨款支出22281.1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258.37万元,增长11.28%。其中:基本支出1754.66万元,项目支出20526.5万元。增加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和标准增加,项目经费增加。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41.6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524.13万元,降低68.5%。减少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保障性住房资金减少。其中:按功能分类科目,国防支出6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225.2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123.6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1575.7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96.57万元。按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1538.4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35.6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61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60万元。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739.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782.5万元,增长65.1%。增加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城市建设项目资金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739.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782.5万元,增长65.1%。增加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城市建设项目资金增加。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9739.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782.5万元,增长65.1%。增加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城市建设项目资金增加。其中:按功能分类科目,城乡社区支出19739.5万元。按经济分类科目,其他资本性支出19739.5万元。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三、部门结转结余情况
无年末结转结余。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62万元,比上年减少1.3万元,降低2%,减少原因是节约开支。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万元,占12.9%,比上年减少7.5万元,下降48.4%,减少原因是主要原因是2017年我局报废一辆车,人民防空办公室2017年划入我局,增加了一辆人防特种车辆,2018年其中一辆车的运行费5万元在机关事务管理局中预算;公务接待费支出54万元,占87.1%,比上年减少2.8万元,降低5%,减少原因是接待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仁寿县住建局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无开支内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主要用于市政项目建设和房地产项目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等。2018年,单位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量0辆,保有量为2辆。
公务接待费54万元。具体是:国内公务接待支出54万元,主要是城市建设,市政项目,房地产项目,农村农房建设,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日常检查及迎检事项等接待工作等。仁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国内公务接待270批次,2160人次。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仁寿县住建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25.28万元,比上年增加167.87万元,增长65.2%,主要原因是日常公用经费标准和人员增加。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单位政府采购计划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资产总计11294.7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680.27万元,固定资产614.51万元,其中:房屋2500(平方米),价值189.79万元,共有车辆2辆,价值40.08万元,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其他固定资产价值384.64万元。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二)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仁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合计1110.28万元,资产处置收入合计0万元。其中:已缴国库1110.28万元,已缴财政专户0万元,应缴未缴0万元,单位留用0万元。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三)部门项目支出情况和项目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单位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部门预算报表(见附表)
一、报表封面
二、《部门收支总表》
三、《部门收入总表》
四、《部门支出总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六、《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二、《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