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011090453)
蒋建辉,因保管不善,将以下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如下:原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面积m²
用途
不动产坐落
备注
川(2020)仁寿县不动产证明第0002142号
蒋建辉
81.94
住宅
文林镇金马路一段通达巷30号1幢2单元7楼1号
特此声明
声明人:蒋建辉
2020年11月9日
上一条: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继承、受遗赠)(邓由华) 下一条: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眉山仁寿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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