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011240485)
张子培,因保管不善,将以下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如下:原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面积m²
用途
不动产坐落
备注
0170913、0170914、
张子培
128.41
住宅
文林镇陵州路二段330号1栋4单元4层4号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子培
2020年11月24日
上一条: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伍群辉) 下一条: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夏勇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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