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十九届四次全会的重要讲话精神,建立和强化医保基金监管长效机制,坚决查处医保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常抓不懈纵深推进基金监管工作,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对我县所有定点医药机构开展了医保基金专项治理工作。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定点医药机构(诊所、药店)违约违规情况,根据《眉山市2020年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及《眉山市2020年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约定条款,经仁寿县医疗保障局党组2020年第41次会议研究决定,作出相应处理。现将处理结果通知如下。
附件:《仁医保中心发〔2020〕93号关于2020年医保基金专项治理工作定点医药机构违约处理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