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仁寿支行)

2021年01月06日    来源:

编号:20210106001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仁寿支行,因保管不善,将以下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如下:原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面积m² 

用途 

不动产坐落 

备注 

川(2020)仁寿县不动产证明第0016045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仁寿支行 

121.22 

住宅 

普宁街道富加路22号12幢2单元11楼1号 

特此声明 

声明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仁寿支行 

2021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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