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101070018
根据四川省仁寿县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0)川1421执2271号、四川省仁寿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0)川1421执2271号之六,将石晓英名下房产仁寿县文林镇南坛路二段160号(城南枫景)6栋5单元1楼2号 (监证:0138128,仁国用(2011)第5883号),的房地产转移登记为孙一丹。我机构无法收回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现公告作废。
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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