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寿县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和使用绩效审计结果公告

2021年01月11日    来源: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六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和《眉山市审计局关于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审计工作的通知》要求,仁寿县审计局对仁寿县保障性安居工程(棚户区改造和公共租赁住房)资金投入和使用绩效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县住建局住房保障中心通过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和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等方式,完善住房保障制度体系,满足不同层次住房困难家庭的保障需求。但审计也发现,县住建局住房保障中心及有关单位在安居工程保障住房困难群众需求、安居工程相关政策落实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和规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保障对象条件发生变化应退出未退出住房保障待遇。  

1. 55户保障对象家庭收入、住房等条件发生变化应退出未退出住房保障待遇。  

2. 23户财政供养人员收入、住房等条件发生变化应退出未退出住房保障待遇。  

(二)未出台住房租赁市场具体工作方案。  

三、审计处理和整改情况   

对上述问题,仁寿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并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了信息共享,精准识别区分保障对象及范围,建立完善腾退机制;研究完善分配管理办法,有效解决保障性住房长期空置的问题的审计建议。县住建局住房保障中心按照审计报告进行了认真整改。截至公告日,审计发现问题已整改到位。  

上一条:仁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鑫盛昌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的批前公示 下一条:关于拟申请注销仁寿县元通镇人民政府、仁寿县古佛乡人民政府、仁寿县板燕乡人民政府等三个机关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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