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继承、受遗赠)(方茂华)

2021年01月29日    来源:

(编号:202101290060

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下列涉及继承的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的规定,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若对下列权利有异议者,请于该公示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到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政务服务中心3楼)提出异议申请并提交异议书面材料,逾期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28-36295125 

序号 

原不动产权证书号、土地证、房屋所有权 

被继承人 

继承人 

份额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总面积m² 

用途 

不动产坐落 

备注 

R-23063028780、仁国用(1994)第576号 

方仲才、李桂英 

方茂华 

57.76、35.2、120 

商业、住宅 

方家镇桂花路15号2幢1单元15号、1楼1号、2楼1号 

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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