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谭颖)

2021年02月19日    来源:

编号:202102180087

谭颖,因保管不善,将以下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如下:原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面积m²   

用途   

不动产坐落   

备注   

川(2020)仁寿县不动产权第0024843号   

谭颖  

145.53   

住宅   

文林街道欧洲映像商业街91号1幢1单元23层1号   

特此声明   

声明人:谭颖  

2021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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