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崔杰)

2021年02月19日    来源:

编号:202102190092

崔杰,因保管不善,将以下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如下:原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面积m² 

用途 

不动产坐落 

备注 

川(2017)仁寿县不动产证明第0026407号 

崔杰 

80.91 

住房 

文林镇利民街219号1幢1单元5层3号 

特此声明 

声明人:崔杰 

2021年2月19日 

上一条: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李文军) 下一条: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程光飞)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