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黄建辉、唐功能)

2021年04月12日    来源:

编号:202104090178)

黄建辉、唐功能因保管不善,将以下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如下:原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面积m² 

用途 

不动产坐落 

备注 

0187292、0187293 

黄建辉、唐功能 

102.16 

住宅 

文林镇嘉南路二段81号(麓兰春都.荟城B区)1幢1单元6层5号 

特此声明 

声明人:黄建辉、唐功能

2021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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