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寿县农业农村局关于鼓励在仁过年实现“开门红”奖励政策申报指南

2021年05月31日    来源:

按照《中共仁寿县委办公室、仁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鼓励在仁过年实现“开门红”的通知》(仁委办〔2021〕2号)精神,坚持公平公正、突出重点、强化引导、效益优先、规范管理的原则,制定“开门红”奖励政策申报指南。   

一、奖励类别及条件   

(一)不停工不停产补贴   

1.奖补依据。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鼓励在仁过年实现一季度“开门红”的通知》(仁委办〔2021〕2号),对春节期间(2月11日—2月17日)正常生产经营4天以上的限额以上批零住餐单位、规上服务企业和重点企业根据规模给予3000元至5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2.支持条件及标准。农业重点企业:根据企业春节期间在岗(4天以上)员工人数,按在岗员工100元/人/天进行奖补,每户企业最高不超过5万元。   

3.申报依据。(1)奖励资金申报审核表(附件1);(2)不停工(产)在岗员工每日打卡记录;(3)春节期间加班员工通信大数据行程卡。   

(二)就地过年补贴   

1.奖补依据。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鼓励在仁过年实现一季度“开门红”的通知》(仁委办〔2021〕2号)中“对自愿在仁过年的户籍为四川省以外的建设者给予最高500元/人的一次性补贴。”   

2.支持条件及标准。农业重点企业中,自愿在仁过年的户籍为四川省以外的建设者,奖励500元/人。(此项奖补发放至员工本人银行账号)   

3.申报依据。由四川省外员工所在企业统一向县农业农村局申报,经县农业农村局审核并与公安部门数据比对后拨付。(1)奖励资金申报审核表(附件1);(2)仁寿县2021年春节期间留仁过年四川省外员工花名册(附件2);(3)自愿留仁过年四川省外建设者通信大数据行程卡。   

(三)开门红奖补   

1.奖补依据。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鼓励在仁过年实现一季度“开门红”的通知》(仁委办〔2021〕2号)“对2月26日前复工复产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根据对“开门红”贡献大小,单独给予一定奖补”。   

2.支持条件及标准。(1)生猪规模化养殖户:2021年一季度生猪存栏1500头以上且同比增幅达25%以上的生猪规模化养殖户,每户给予0.5万元奖励。(2)生猪屠宰企业:2021年春节期间(2月11日—2月17日)不停工停产、持续为市场和群众提供肉食品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每日上班人数不低于40人,同时春节期间总屠宰量同比增长率大于20%的屠宰企业,每户给予5万元奖励。   

3.申报依据。(1)奖励资金申报审核表(附件1);(2)不停工(产)在岗员工每日打卡记录;(3)春节期间加班员工通信大数据行程卡;(4)生猪规模化养殖户一季度生猪存栏数据及增幅证明(由县农业农村局在“养殖场直连直报信息平台”中核实);(5)生猪屠宰企业总屠宰量增幅证明(由县农业农村局在“智慧动监”系统中核实)。   

二、申报程序   

(一)企业申报   

企业(项目)向所在园区管委会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按要求如实提供完整、规范的申报材料,一式三份。   

(二)乡镇和园区初审   

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初审,经主要领导签字后报县农业农村局,逾期不予受理。   

(三)县级部门审核   

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对企业(项目)的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程序拨付到位。   

三、资金使用原则及要求   

坚持公平公正、突出重点、强化引导、效益优先、规范管理的原则,严格申报、审核、评价制度。2021年“开门红”资金中,同一企业同时符合多项奖励的,采取就高原则,不重复申报,但可同时享受春节期间不停工(产)奖励和在仁过年补贴。本申报指南最终解释权归县农业农村局。联系人:刘鹏,联系电话:028-36293355。   

附件:1.仁寿县2021年“开门红”奖励资金申报审核表   

     2.仁寿县2021年春节期间留仁过年四川省外员工花名册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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