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寿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仁寿县城区标定地价成果的公告

2021年06月22日    来源:

仁寿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实施仁寿县城区标定地价成果的

 

仁府通﹝2021﹞2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部署开展2020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23号)、《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部署开展2019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川自然资办函〔2019〕34号)、《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部署开展2020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川自然资函〔2020〕414号)、《眉山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2020年自然资源评价工作的通知》(眉市自然资发〔2020〕6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仁寿县城区完成了标定地价的制定,并已通过四川省自然资源厅技术验收,现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仁寿县城区标准宗地及标定区域布设图  

 

 

仁寿县人民政府   

2021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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