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107060297)
代成、段鑫因保管不善,将以下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如下:原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面积m²
用途
不动产坐落
备注
川(2017)仁寿县不动产权第0002523
代成、段鑫
95.6
住宅
钟祥镇生才路18号3幢1单元1层2号
特此声明
声明人:代成、段鑫
2021年7月6日
上一条: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温斯琪、温明勇、潘万春) 下一条:仁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征集制作安装人防地下室标牌项目供应商的公告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