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廖传艳)
编号:202107200311
按照四川省仁寿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1)川1421执恢474号,四川省仁寿县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1)川1421执恢474号,将刘刚、周翠容名下房产仁寿县文林镇迎宾大道中段82号(世纪春天二期)10幢1单元3层3号(产权证号:川(2019)仁寿县不动产权第003197号)的房产转移登记为廖传艳。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