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108230353
按照四川省仁寿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1)川1421执1334号之二、四川省仁寿县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1)川1421执1334号之一,将吴海燕名下房产仁寿县文林镇滨河路下段156号(外滩公馆)1幢2单元19层4号(产权证号:0191271号;仁国用(2014)第3252号)的房产转移登记为雷丹。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8月20日
上一条: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继承、受遗赠)(黄文英) 下一条: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黄水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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