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代学兵)

2021年08月30日    来源:

编号:202108300370)

李建军因保管不善,将以下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如下:原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面积m² 

用途 

不动产坐落 

备注 

仁国用(2005)6216号、监证0134819号、监证0134820号 

代学兵、龙淑芳 

144.6 

住宅 

文林镇富民路上段36号雅丽苑3幢6单元4层6号 

特此声明 

 

声明人:代学兵 

2021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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