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1011150468)
尹建新因保管不善,将以下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如下:原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面积m⟡
用途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监证:0201622、仁国用(2014)第8050号
尹建新
90.27
住宅
文林镇绿岛街51号4幢1单元5层1号
特此声明
声明人:尹建新
2021年11月15日
上一条: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继承、受遗赠)(曹桃云) 下一条: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继承、受遗赠)(陈丽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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