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仁寿县市政工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9日    来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编号:202111190471)

仁寿县市政工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以下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如下:原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面积m⟡

用途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仁国用(2008)第5550号、仁国用(2008)第5656号、仁国用(2008)第5659号

仁寿县市政工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土地面积:102.9

土地面积:876.9

土地面积:310.8


文林镇建设路一段环境局二、三楼

文林镇文林街389号

文林镇文林街389号


特此声明



声明人:仁寿县鑫城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11月19日

上一条: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继承、受遗赠)(江淑群) 下一条: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刘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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