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继承、受遗赠)(段从光)

2021年10月19日    来源:


 

编号:20210101980429

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下列涉及继承的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的规定,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若对下列权利有异议者,请于该公示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到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仁寿县党政服务中心3楼)提出异议申请并提交异议书面材料,逾期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28-36295125 

序号 

原不动产权证书号、土地证、房屋所有权 

被继承人 

继承人 

份额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总面积m² 

用途 

不动产坐落 

备注 

仁禾国用(1990)字第B000572号、仁禾私字第143号 

段昌、张蜀秀 

段从光 

100% 

48.51、56.91 

住宅、商业 

禾加镇东街二段24号1幢1单元1楼24号、2楼1号 

 

 

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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