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李建军 王泽丽)

2021年11月04日    来源:


 

编号:202111040457 

因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坐落 

房屋所有权证号/不动产权证号 

权利类型 

备注 

李建军 王泽丽 

仁寿县文林镇光明路一段209号(大道小区)14栋2单元3楼1号 

川(2018)仁寿县不动产权第0024258号 

依据四川省仁寿县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1)川1421执1364号 

 

 

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11月4日 

上一条:仁寿县水利局关于征集2021年水利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线索的公告 下一条:仁寿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关于黑龙滩陈列馆和冯建吴石鲁艺术馆及奎星阁闭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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