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培训资金使用管理,接受社会有效监督,提高资金使用安全性、规范性、有效性,按照《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眉山市财政局关于转发<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以工代训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眉人社办发〔2020〕65号)和《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眉山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以工代训标准的通知》(眉人社办发〔2021〕26号)文件要求,现对我县2021年第五批企业以工代训拟补贴情况进行公示,共计企业25户,补贴资金3235950元(注:如有与之前公示不一致的,以本次公示为准)。
公示时间2021年10月12日-10月18日,如有异议请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监督举报电话:028-36201043,028-36292546。
附件:仁寿县2021年第五批企业以工代训拟补贴名单
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