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10101580425
因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坐落
房屋所有权证号/不动产权证号
权利类型
备注
1
仁国用(2015)第6763号
刘波
仁寿县文林镇书院路育才巷7号1幢1单元5层附5号
监证0124154号
住宅
依据四川省仁寿县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1)川1421执1335号之一
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10月14日
上一条: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郑伟) 下一条: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继承、受遗赠)(王思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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