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110270444)
韩文周、郭俊霞因保管不善,将以下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如下:原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面积m⟡
用途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监证0115622、0115623号
韩文周、郭俊霞
72.26
商业、住宅
文林镇卫星村9组22号2幢2单元2层3号
特此声明
声明人:韩文周、郭俊霞
2021年10月27日
上一条: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仁寿支行) 下一条: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韩文周、郭俊霞)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