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魏群华)

2021年10月30日    来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编号:2021010300449

因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坐落

房屋所有权证号/不动产权证号

权利类型

备注

1

仁国用(2007)第7634号

魏群华

仁寿县文林镇陵州路二段128号竺锦花园3栋1单元6层6号

仁房权证监证字第0091514号



依据四川省仁寿县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1)川1421执恢456号之一



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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