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仁寿城市湿地公园
所有权首次登记的公告
根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的规定,经初步审核,拟对仁寿城市湿地公园登记单元予以登记,现予公告,公告期:2021年12月2日-2021年12月17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向受理登记机构递交书面异议材料及其证明材料。
登记单元名称 |
登记单元号 |
坐落 |
空间范围 |
自然状况 |
权属状况 |
资源类型 |
面积 |
数量 |
所有权人 |
代表行使主体 |
代理行使主体 |
代理行使内容 |
仁寿城市湿地公园 |
511421423000001 |
仁寿县怀仁街道、普宁街道 |
北至仁寿大道、东至永兴滨湖一号、铁投碧水云天、南至怀仁大道、西至华兴中学 |
水流 |
32.04公顷 |
4个 |
全民 |
自然资源部 |
仁寿县人民政府 |
依据自然资源部委托内容,行使登记单元内全民所有自然资源部分权利 |
森林 |
33.19公顷 |
111个 |
草原 |
20.51公顷 |
67个 |
受理机构:仁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普宁街道嘉南大道二段1号
联系电话:36202598
附件:自然资源登记单元附图
仁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