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112080478)
余勇因保管不善,将以下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如下:原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面积m²
用途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仁国用(2016)第10710号
余勇
大化镇老成三路56号(山水印象城)4栋4单元5层1号
特此声明
声明人:余勇
2021年10月8日
上一条:仁寿县住建局关于征集2021-2023年仁寿城区市政零星维修维护项目监理服务商的公告 下一条: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1年4季度仁寿县乡村公益性岗位拟补贴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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