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仁寿县财政局
关于征求《仁寿县储备土地临时利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草案)》意见的
公示
为规范仁寿县储备土地的临时利用和管理,盘活闲置资产,根据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国土资规〔2017〕17号)要求,我局和县财政局代县人民政府草拟《仁寿县储备土地临时利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草案)》在仁寿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20日至2022年1月20日。意见反馈方式:书面或者电话反馈。联系地址:仁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人:熊旭军,联系电话:028-36202520。
附件:仁寿县储备土地临时利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仁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仁寿县财政局
202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