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仁寿生态环境局
关于征求《关于仁寿县烟花爆竹禁限放的
公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示
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减少烟花爆竹安全隐患,降低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噪声和大气环境污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身心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我局草拟了《关于仁寿县烟花爆竹禁限放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21日至2021年12月28日。意见反馈方式:书面或者电话反馈。联系地址:仁寿县仁寿大道二段仁寿生态环境局(运长医院旁),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028-36291618。
附件:关于仁寿县烟花爆竹禁限放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眉山市仁寿生态环境局
2021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