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201130023)
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下列涉及继承的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的规定,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若对下列权利有异议者,请于该公示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到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仁寿县党政服务中心3楼)提出异议申请并提交异议书面材料,逾期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28-36295125
序号 |
原不动产权证书号、土地证、房屋所有权 |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份额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总面积m² |
用途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仁富字第1319号仁国用(1998)第4086号 |
黄靖 孙淑群 |
黄孙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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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73 |
住宅 |
富加镇糖市北街145号2幢2单元2楼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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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