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202140094)
黄龙保管不善,将以下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如下:原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面积m⟡
用途
不动产坐落
备注
川(2020)仁寿县不动产权第0026813号
黄龙
99.55
住宅
怀仁街道柏林路190号(永兴国际公馆B区二期)7幢1单元20楼2号
特此声明
声明人:黄龙
2022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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