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社〔2019〕38号)文件要求,鼓励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经企业申报,县就业服务中心审核,县人社局复核,现将2021年度第二批小微企业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拟补贴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2年2月18日——2月24日。
如有异议的请拨打监督电话:028-36296328,028-36201043。
附件:小微企业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花名册(2021年度第二批)
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