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17〕35号)、《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国土资源厅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关于印发<四川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财投〔2017〕205号)、《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自然资源厅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关于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资环〔2019〕59号)、《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自然资源厅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川自然资发[2020]2号)等文件要求,现将仁寿县柏树机砖厂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结果在仁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社会公众有异议的,请将《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附件4)反馈到仁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028-36221969
联系地址:眉山市仁寿县文林镇嘉南路二段1号
附件:1.参数表
2.评估报告摘要
3.承诺书
4.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
仁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