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陈丽)

2022年06月21日    来源:仁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陈丽

(编号:202206210303

陈丽因保管不善,将以下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如下:原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面积m²

用途

不动产坐落

备注


监证0062011

陈丽



88.74

住宅

文林镇陵州路民心巷民心苑5幢3层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丽

2022年6月21日

上一条:仁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仁寿县彰加镇潘家村候家山页岩矿等11个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项目评估结果的公告 下一条: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继承、受遗赠)(杨满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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