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谭孟平付爱兵)
(编号:202207010335)
谭孟平付爱兵因保管不善,将以下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如下:原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面积m² |
用途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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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2021)仁寿县不动产权第0026895号 |
谭孟平付爱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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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8 |
其它 |
普宁街道高滩东路以西3号(麓峰 棕榈岛)1-24幢地下室-1楼29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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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声明
声明人:谭孟平付爱兵
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