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熊文静 邓佳隆)

2022年08月03日    来源:仁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编号:202208030387

熊文静、邓佳隆因保管不善,将以下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如下:原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面积m²

用途

不动产坐落

备注


仁国用(2010)第9295号

熊文静邓佳隆





文林镇先锋街二段99号(丽都滨河二期)7栋4单元7楼2号


特此声明

声明人:熊文静、邓佳隆

2022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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