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继承、受遗赠)(彭明琼)

2022年08月04日    来源:仁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编号:202208040392

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下列涉及继承的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的规定,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若对下列权利有异议者,请于该公示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到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仁寿县党政服务中心3楼)提出异议申请并提交异议书面材料,逾期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28-36295125

序号

原不动产权证书号、土地证、房屋所有权

被继承人

继承人

份额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总面积m²

用途

不动产坐落

备注


仁国用(2010)第7693号、R-01043002254

董九江

彭明琼




129.3

住宅

文林街道人民广场33号1幢1单元2层1号


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8月4日

上一条:仁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仁寿县二峨山医院(传染病医院)建设项目选址论证报告》的批前公告 下一条: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继承、受遗赠)(罗俊义)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