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在仁寿县文宫镇开展活动的“东望志愿者”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据《取缔非法民间组织暂行办法》第二条、第九条的规定,决定对“东望志愿者”予以取缔。
特此公告
仁寿县民政局
2022年8月4日
上一条:仁寿县民政局关于砍伐书院社区东街幼儿园旁树木公示 下一条:仁寿县民政局关于《仁寿县“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关闭】